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
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
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
武财行〔2008〕02号
武人发〔2008〕05号
武教人〔2008〕01号
关于明确教职工目标管理奖、退休教职工生活补助费基数、
经费渠道及发放办法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道办事处:
百年大计,教育为本;教育大计,教师为本。多年来,区委、区政府坚持科教兴区重要战略, 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,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,十分重视提高教职工的政治和经济待遇,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。为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,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,现对我区在职教职工目标管理奖基数、退休教职工生活补助费基数和经费渠道作如下规定。
一、2007年度我区在职教职工目标管理奖基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(中心区以外学校)按人均不低于8500元、其它学校按人均不低于8000元核拨。由各校根据考核情况发放,不搞平均分配。校级正职领导另外发给岗位津贴,经费由教育局负责筹措发放;校级副职领导、中层干部目标管理奖原则上按系数发放,经费由各镇、校统筹安排。退休教职工生活补助费人均4500元。
二、2007年度教职工奖金、退休教职工生活补助费的经费渠道为:在职教职工目标管理奖、退休教职工生活补助费由区、镇两级财政各半承担。
以上规定,希遵照执行。
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
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
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
2008年1月23日